凿岩机打眼、装药、爆破安全措施

时间:2023-08-01 作者 :超级管理员

安全措施

1、工作面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1%时,严禁实施打眼、装药、爆破等工序,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城郊煤矿爆炸材料及爆破管理制度》。爆破后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将作业地点附近是否存在拒爆(残爆)情况进行详细的检查,发现拒爆(残爆)必须及时处理,并将有无拒爆(残爆)情况作为交接班的内容。

2、打眼、装药、爆破期间,工作面及轨道顺槽内机电设备和电气设备必须停电闭锁,并挂停电牌,安排专人看守电源开关。

3、打眼、装药与工作面处理片帮冒顶平行作业安全间距不小于30m,无法平行作业时要在处理片帮冒顶结束后,再进行绞车窝的打眼、装药工作。

4、打眼前,将煤墙侧浮煤、浮矸清理干净,严禁人员站在浮煤浮矸上打眼。打眼时,工作地点15m范围内不得进行与打眼无关的工作。打眼后,打眼设备要撤到距爆破地点至少30m远的安全地点,且不影响行人、通风。

5、使用凿岩机打眼时,气腿必须支设在牢靠不打滑处,高压风管、水管除使用“U”型卡与凿岩机头连接外,还要用8#铁丝绑扎牢靠,“U”型卡严禁单别腿。

6、爆破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且持证上岗。

7、炸药、雷管必须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8、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避开机械、电气设备,并且只允许爆破工进行操作,起爆药卷与火药必须分开放在火药箱内,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末端扭结。

9、领退炸药、雷管要由专人负责,当班剩余炸药、雷管必须经跟班队长签字后交回火药库,严禁乱扔乱放。

10、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不得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11、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应用脚线将药卷缠住,以便把电雷管固定在药卷内,并且要扭结电雷管脚线末端,形成短路。

12、装药后必须把雷管脚线悬空。严禁雷管脚线、爆破母线同运输设备或电气设备等导电体相接触,装药时必须使用阻燃胶带。

13、打眼、装药、封填炮泥要严格按爆破说明表及有关要求作业。装药后,雷管脚线必须短接,严禁边打眼边做起爆药卷、装药。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起爆药卷的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数量为限。

14、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

15、封泥后,必须将雷管脚线盘好放在眼口,并保持脚线末端扭结短路且悬空,避免与导电体相接触。

16、一茬炮全部装完药后,爆破工必须先将剩余炸药放回专用箱内,然后清点、核对一次雷管、炸药消耗量。

17、打眼装药结束后,应及时将凿岩机、电缆和钻杆放到距爆破地点30m以外的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将电缆盘放整齐。

18、每班必须由当班跟班队长(或跟班队长授权的班组长)和验收员共同按炮眼布置要求标注炮眼位置。

19、起爆药卷上挂牌规定:

(1)工作面爆破作业时,要坚持使用起爆药卷牌,不挂标志牌不准进行爆破作业。若工作地点标志牌缺少,必须由当班跟班队长或班长和爆破工共同向调度室汇报,并征得调度室同意后方可继续爆破作业。否则,严禁进行爆破作业。

(2)每次在制作起爆药卷前,当班班组长将与爆破炮眼数量相符的标志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每制作一发起爆药卷,都要在雷管脚线上悬挂一个标志牌,起爆药卷制作完毕,由班组长与爆破工共同确认,并在爆破记录本上(炮头数栏中)签字认可。

(3)在进行装药时,由班组长负责取下起爆药卷上的标志牌,取下的标志牌收集齐全后交爆破工清点。班组长与爆破工在确认收回的标志牌数量与准备的起爆药卷数量一致后,并在爆破工记录本(连炮数一栏中)签字认可,然后将收回的标志牌交给班组长负责保管。如果收回的标志牌号码与挂在起爆药卷上标志牌不符,必须立即检查连线情况,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后方可继续爆破工作。

20、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培训过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及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21、当班装好的炮眼,必须当班爆破完毕。

22、爆破后,待工作面炮响5分钟且炮烟全部吹过警戒线后,方可由爆破工、瓦检员、班组长三人共同到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等情况,如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处理。确定无异常后,警戒人员由布置警戒的班组长撤回后,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工作。

23、爆破时要设专人放好警戒线,严禁爆破时人员进入爆破地点,并在距爆破地点100m(拐弯巷道80m)以外设岗堵人。爆破时必须坚持“三人连锁”、“一炮三检”和“去二回一”制度。

附:F2101综采面扩帮期间爆破警戒示意图,见图5。

24、爆破母线要符合规程要求,其长度不得小于100m。

25、工作面每次爆破前,爆破工必须使用光电导通表或数字导通欧姆表,检查电爆网络导通情况,严禁使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络是否导通。如果线路不通,先将爆破母线短接悬空后,方可沿线路检查,找出不导通的原因。

26、发生拒爆时,跟班队长和爆破工必须共同向矿调度室和安检科汇报情况,在得到调度室和安检科的指示后,方可处理拒爆作业。

27、通电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将母线扭结成短路后,再等至少15分钟才能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的原因。

28、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爆破。

(2)在距拒爆炮眼至少0.3m处另打同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爆破。

(3)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无论有无残余炸药)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水管冲等方式处理拒爆(残爆)炮眼。

(4)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5)在拒爆处理完毕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29、工作面发现未爆的雷管、炸药必须交给爆破工。

30、当班的拒爆(残爆)必须由跟班队长及爆破工负责当班处理完毕,严禁将隐患交下一班。

31、爆破前派专人负责检查工作面,确认保护设施安全可靠且不存在其它安全隐患后,方可允许爆破。

32、接近爆破地点的三部胶带运输机电机、减速机和动力电缆、信号电缆、载波电话、闭锁开关、风水管路、照明线路等在爆破前要用废旧皮带遮盖严实。

33、人员跨越胶带运输机时,必须经行人过桥,严禁人员直接跨越运行中的交代运输机。

34、人员靠近煤壁工作时,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用专用工具挑落帮顶活矸、脱帮煤块,并设专人观帮看顶,发现危险情况立即警示撤退,以防扩帮段巷道冒顶、片帮伤人。

35、在∏型梁下打单体支柱,要正对∏型梁轴线位置升柱,单体支柱挂设防倒绳,与顶板实现连锁。

36、扩帮时,爆破后必须先打临时支护棚再刷帮出煤,原巷帮锚杆抽不出来的可折弯或锯断。

37、工作面施工前,必须保证扩帮段的单体支柱初撑力不低于6.5MPa,且迎山有力,发现失效的单体支柱必须及时更换,并坚持对单体支柱进行二次补液。

38、使用风镐作业时,施工人员应首先检查风镐的安全性能,确认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使用,而且所用的风镐与风管的连接必须正确使用专用“U”型卡,杜绝用铁丝代替专用“U”型卡,严禁“U”型卡单腿使用,风镐把与风绳必须生根,以防脱落伤人。

39、当用风镐顺底板时,必须首先检查底板是否有瞎炮、残炮,当发现有拒爆、残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跟班队长,由跟班队长向调度室和安检科汇报,听从调度室和安检科安排处理,只有对拒爆、残爆处理结束后,方可继续进行拉底。

40、工作面检修风镐或停止使用风镐时,必须把压风停下,并把风绳内的压风放净。风镐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对人或电器设备。

41、人员在搬运单体支柱、∏型梁等物料时,要同肩扛运,用力均匀,保持物料重心平稳,且要保持联系,做到同起同落。

42、人员在工作面搬运单体支柱、∏型梁等物料时,要看清路面,防止底板不平、物料阻挡或脚底打滑发生意外事故。

43、人员在升降单体支柱时,要观帮看顶,防止顶板掉渣、片帮或背木、背板掉落伤人。

44、在扩帮位置升降单体支柱时,必须保持退路畅通,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并设专人观帮看顶,防止发生片帮、掉矸伤人。

45、扩帮过程中,必须将三部胶带运输机停电闭锁,并设专人看守启停按钮。

46、人员在进入扩帮位置作业时,顶板必须支设临时支护,严禁人员空顶作业。

47、支设∏型梁棚期间,作业人员要扶牢梁柱,其他人员躲闪到安全地点,防止发生单体倾斜、歪倒或掉梁伤人。

48、替换∏型梁棚单体支柱时,要坚持先支后回的原则,并注意观察顶板情况,防止顶板掉矸伤人。

49、进行爆破作业时,要使用废旧皮带或木板将爆破影响区域内的电缆、液压管路和供风、供水软管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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