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 箱:269628658@qq.com
手 机:18605374511
地 址:山东省济宁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XML地图
厂址:济宁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版权所有 © 济宁卓力凿岩设备有限公司 <鲁ICP备13002216号-1
一、一般规定
1、井下探放水工必须具备钻探技术基本知识,或经专门培训,经过考核并有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遵守下井须知,在有水与瓦斯突出威胁的矿区,必须熟知预防灾害的措施和井下避灾路线。
3、井下探放水工程施工前,必须认真了解该工程设计的目的、任务、施工方法与质量要求。一台钻机组人员的配置不得少于3人。
二、安装钻机进行探水前
1、设备安装应遵守以下程序和要求:
(1)、钻机安装前要清除浮煤、矸石,整平底板,设置地梁木,选择适当位置安放钻机。
(2)、钻机主轴中心线对准钻孔位置,摆正钻机架,机座与地梁木之间用螺栓连接,固定于基台木上,打上立柱。
(3)、垂向钻孔需挑顶作钻窝,安装天轮时应设置安全挡板。
(4)、钻机立轴、天轮前缘切点与钻孔必须在一条中心线上,立轴角度必须与钻孔设计一致。
2、井下钻场应保持整洁,钻杆用木架要垫起、排放整齐,无油污、杂物,工具、钻具的摆放必须做到整体合理、安全、有序,坚决杜绝使用过程中随意乱用乱放现象。
3、井下钻场必须具备的安全设施及条件:
(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栏板;
(2)、井下钻场应设专用电话。
(3)、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4)、探水人员应备有自救器。
(5)、工作面人员进入钻场必须首先检查钻场周围的支架、顶板、工作面及两帮的安全情况是否良好,如有不安全因素,不得工作。
(6、)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
(7)、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套管。套关口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掌握;
(8)、钻孔内水压大于1.5MPa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4、设备拆卸与运输中必须作到:
(1)、钻机在车盘上必须捆绑结实,不准超高或超长。拆下的螺钉等零件,要用有盖的木箱或铁箱装好。易于丢失的零件,由钻工自带,不得装车。
(2)、在拆卸搬运时,设备的气孔、油眼必须堵严,各连接螺栓、螺母、轴座、销子等应装回原处。装卸设备时,应用专用工具,严禁用锤直接敲打。
(3)、井下人工搬运设备时,设备要用绳子系牢,并要轻抬轻放,要有专人统一指挥,起落动作一致。
三、井下钻机运转
1、钻机开工前,必须由机(班)长亲自检查立轴的方位、倾角是否与设计相符,检查钻机各部件安装是否稳固,并进行试运转。
2、正式开钻前应进行下列检查:
(1)、操作系统各手把、按钮、仪表是否齐全,灵活可靠。
(2)、液压系统的油量和各油管接头控制阀密封是否完好,油压系统要调整到“0”位。
(3)、制动装置、摩擦离合器、锁紧装置是否正常,必要时进行调整。
(4)、水泵转动是否正常,排量压力应达到要求。
四、探放水作业
1、安设探放水钻孔孔口管及其固定的方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采用胶塞或水泥止水时,应先按设计要求试压,达到预定抗水压力,并保持30分钟后,套管不松动、不漏水,再安装止水阀门,方可钻进。
3、止水套管的接头必须用棉丝、铅油严加密封,防止漏水。
4、钻进中一旦发现“见软”、“见空”、“见水”和变层,要立即停钻,丈量残尺并记录其深度。
5、每竣工一个探放水钻孔,都必须核实该孔的方位、孔斜角度,并重新丈量钻杆长度,核实钻孔实际深度。撤钻时,应在原孔所在的帮或顶位置打上明显标记,并通知测量部门测出该标记点的坐标、标高。
6、在钻进中,若发现孔内涌水时,应测定水位(压)、耗水和涌水量。
7、钻孔内水量、水压过大时,应立即停钻,但不得拔出钻杆,需继续钻进时,必须采取反压和防喷措施。
8、为防止埋钻,钻具下至距孔底1-2米时,立即开泵送水,见返水后才能钻进。
9、正常钻进时,应保持压力均匀,要随时观察仪表,注意钻速、钻井液消耗量和回水颜色变化等。若发现孔内有异状物应及时处理。
10、每次升降钻具前,都要认真检查升降机的制动和离合装置、提引器、天平、钢丝绳等是否安全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升降钻具时,不得用手直接接触钻杆和钢丝绳。操作升降机时,禁止强拉猛提钻具。
12、孔口人员抽、插垫叉时,禁止手扶垫叉底面或用脚勾垫叉。
13、升降钻具时,必须使用垫叉,禁止用牙钳、链钳代替。
14、开动升降机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用升降机拉起或放倒钻具时,钻具下面不准站人。
(2)、动升降机时,严禁将左右抱闸同时闸紧,将升降机手把和制动手把同时闸紧。
(3)、机器运转时,严禁拆卸和修理。
(4)、松紧手动卡盘时,必须把离合器开关固紧,并有专人负责。
(5)、立轴钻具提出孔口后,立即盖上孔口盖。不准用手摸或眼看管内的岩心。
15、操作钻机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打开立轴箱时,横、立轴齿轮应加防护罩。合立轴时,应待齿轮停止转动后进行,
(2)、禁止用手和脚直接制动机械的运转部件。
(3)、操作高压电器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脚踏绝缘垫。
(4)、在探放水钻机后面和前面的给进手把活动范围内,不准站人,防止高压水将钻具顶出伤人或给进手把翻起打伤人。
(5)、人员应穿戴整齐,扎紧袖口,防止被转动部件铰着。严禁戴手套挂皮带,皮带轮必须设有防护装置。
五、井下透老空及放水要求
1、透老空后,如孔内无水流出,经瓦检员检查有有害气体溢出时,应立即用木塞、黄泥封闭。
2、若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顶钻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
3、疏通钻孔时,操作人员不准直对钻杆站立操作。
4、放水地点值班人员要认真监测钻孔水量和有害气体变化情况,作好记录,遇有异常变化时,应立即报告,矿总值班人员。
5、探放老空水的超前距,根据水压、煤(岩)层厚度和强度及安全措施等情况确定,但最小水平距不得小于3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m;
6、在探水钻进时,发现煤岩层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预兆时,应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应当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7、探放老空水前,应当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位置,积水量和水压。探放水孔应当钻入老空水体,并监视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当钻孔接近老空时,预计可能发生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涌出的,应当设有瓦斯检查员或者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应当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8、钻孔放水前,应当估计积水量,并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时,应当设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应当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